孕妇不能吃哪些东西

蚂蚁行者 2022-12-09 10:18:02 浏览量:2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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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芦荟: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提供的资料显示,怀孕中的妇女若饮用芦荟汁,会导致骨盆出血,甚至造成流产。

2、螃蟹、甲鱼:其性寒凉,有活血祛瘀之功,故对孕妇不利,尤其是脚的部位,有明显的滑胎作用。

3、薏米:又称薏苡仁,对子宫平滑肌有兴奋作用,可促使子宫收缩,因而有诱发流产的可能。

4、马齿苋:实验证明,马齿苋汁对于子宫有明显的兴奋作用,能使子宫收缩次数增多、强度增大,易造成流产。

5、黑木耳:具有活血化瘀之功,不利于胚胎的稳固和生长,故忌食。

6、杏仁:杏仁中含有剧毒物质氢氰酸,能使胎儿窒息死亡,故孕妇应禁食。

7、马齿苋:性寒凉而滑腻,对子宫有明显的兴奋作用,易造成早产。

8、木耳菜:木耳菜性属寒凉,有滑利凉血之弊,孕妇忌吃。尤其是在怀孕早期以及有习惯性流产的孕妇,更应忌食之。

9、菠菜:菠菜中的草酸影响人体对钙、锌的吸收,孕妇食入过多,会降低体内钙、锌的含量,影响宝宝的生长发育。

10、慈姑:慈姑有活血作用,尤其是在怀孕早期和有习惯性流产史者,更应忌食之。

11、久存的土豆:土豆中含有生物碱,存的越久的土豆生物碱含量越高。食用这种土豆,可影响胎儿正常发育,导致胎儿畸形。发芽或发青的土豆也不宜吃。

12、山楂:对子宫有一定的收缩作用,有流产史的孕妇要“敬而远之”。杏有滑胎作用,且对牙齿不好,孕妇要慎吃。如果孕妇贫血,还应该少吃石榴。

13、麦芽:《本草正》中写到,麦芽,女子有胎妊者不宜多服。亦善催生落胎。燕麦同样有催产的作用,因此孕妇不能吃这两种食物。

14、胡椒:为大辛大热的辛辣刺激性食品。《本草经疏》中指出:胡椒,其味辛,气大温,性虽无毒,然辛温太甚,过服未免有害。《随息居饮食谱》则强调:多食动火燥液,耗气伤阴,破血堕胎,故孕妇忌之。因此,怀孕之人切莫多食。

15、花椒:性温,味辛,古代医家还认为它有小毒。根据前人经验,怀孕妇女不宜多吃花椒。如《随息居饮食谱》中说:多食动火堕胎。《中药大辞典》也明确告诫:孕妇慎服。

16、桂皮:又称肉桂。性大热,味辛甘,能补火温中,但又有破血动胎之弊。如《药性论》曾说它通利月闭,治胞衣不下。《本草纲目》还说:桂性辛散,能通子宫而破血,故《别录》言其堕胎。《得配本草》又明言告诫:孕妇、产后血热,四者禁用。由此可见,怀孕妇女切勿食之。

17、蜂王浆:因为含有的激素物质会刺激子宫,引起宫缩,干扰胎儿在宫内的生长,使胎儿过大,给孕妈咪分娩造成痛苦,还会使胎儿体内激素增加,产后假性早熟。

18、浓茶、咖啡、可乐:这些饮品中或多或少都含有咖啡因或可乐宁,这部分物质对中枢神经有兴奋作用,在孕期只能少量饮用,饮用过量会对宝宝造成伤害。

19、冷饮及汽水:女性怀孕后胃肠功能减弱,过冷的食物会使胃肠血管突然收缩,消化功能减弱而出现腹泻、腹痛等症状。汽水会消耗准妈妈们体内的铁质,从而导致贫血,影响宝宝发育。

20、酒:如果喝太多酒,会令胎儿畸形,影响胎儿智商和生理上的发展,孕期尽量避免喝酒。

21、人参及人参制品:人参是温热性的补品,由于孕期的生理变化,此时吃人参或人参制品会加剧孕吐、水肿、高血压、便秘等症状,而且因人参皂苷可促使子宫收缩,因而有诱发流产、早产的可能。

22、猪肝:芬兰和美国已向孕妇提出了应少吃猪肝的忠告。因为在给牲畜迅速催肥的现代饲料中,添加了过多的催肥剂,其中维生素A含量很高,致使它在动物肝脏中大量蓄积。孕妇过食猪肝,大量的维生素A便会很容易进入体内,对胎儿发育危害很大,甚至会致畸。

23、生冷食物:生鱼片、生菜等往往含有细菌、农药等,生吃易腹泻,不利于胎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