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喹诺酮类抗生素、氨基糖甙类抗生素、氯霉素、利巴韦林、放射性同位素、溴隐亭、环孢霉素、阿霉素等是哺乳期母亲禁止使用的药物。
2、甲硝唑(使用时建议中断哺乳12-24小时)、磺胺类(喂哺5天之内的新生儿及早产儿应避免使用)、抗真菌素药物(局部用药较安全)、抗病毒药物、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等为哺乳期母亲慎重使用的药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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