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天健康监测怎么执行

鹰眼 2023-10-09 16:44:07 浏览量:2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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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县级规定的健康监测要求,具体有以下执行事项:

1、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,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县。外出时需控制活动范围,不参加会议、会展、旅游、聚餐等聚集性活动,不进入学校、养老院、福利院等特定机构,不进入影剧院、歌舞厅、浴室、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,不开展线下教学、培训等活动,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,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若工作单位为以上重点场所,应暂时离岗。

2、一旦出现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和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症状,应立即到县人民医院(新冠肺炎定点医院)就医并报告村(社区)管控责任人。

3、一旦出现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和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症状,应立即到县人民医院(新冠肺炎定点医院)就医并报告村(社区)管控责任人。

4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区)的人员来(返)后要求及时到社区报到,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不能提供报告的应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。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,在第3、7、14天核酸检测。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,在第7天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需前往县综合服务点,需全程佩戴口罩,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5、观察对象应单独一室居住,通风良好,尽量减少与家人同处一室。监测对象和家人均须佩戴口罩,日更换,如口罩湿润需及时更换。监测对象如需照护,应尽可能减少照护人数,并由身体健康无慢性病的人员承担照护工作。

6、限制活动,最小化与家庭成员活动共享区域,避免与家人接触,并确保共享区域(厨房、卫生间等)通风良好。

7、落实健康监测工作,监测对象每天早晚2次检测体温,若有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和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村(社区)管控责任人。

8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来捂住口鼻的材料可直接丢弃,或者使用之后正确清洗。

9、推荐使用含有效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,及时清洁、消毒家庭成员经常触碰的物品。

10、居室应经常开窗通风,保持空气流通。照护人员要做好日常清洁卫生工作,注意食品卫生,防止其他感染。

11、监测对象和家庭成员要做到勤洗手,避免直接接触,不得直接用手擦拭口鼻、眼睛。

12、监测对象与家人分别就餐,不得同桌共餐,不得混用餐具及个人洗漱用品。

13、监测对象的日常生活用品应单独清洗消毒,产生的生活垃圾可在消毒后按日常生活垃圾处理。

14、监测对象排便后,应在马桶内投入常用消毒剂,盖上马桶盖作用半小时以上后放水冲掉,随后彻底清洗双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