鸡蛋与葱、蒜不宜同食。
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:“鸡子和葱蒜食之,气短。”葱、蒜都是辛温之品。《本草纲目》记载:”寇宗爽日,葱主发散,多食昏人神。朱震亨亦云:”大蒜属火,性热喜散。”此外,葱、蒜有特殊气味,皆因含有挥发性物质,有刺激性,能使局部血管扩张,故其性热。鸡蛋甘平性凉,有滋阴镇静作用。葱、蒜与鸡蛋在性味与功能上皆不相合,故不宜同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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