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产妇不宜多吃石榴,石榴性温,多吃易上火。
2、以下情况的产妇慎食或忌食石榴:
(1)有胃炎、泻痢初起者以及便秘的产妇慎食石榴。
(2)患有感冒、急性炎症以及支气管炎的产妇慎食石榴,否则会加重病情。
(3)有糖尿病的产妇慎食石榴。
3、石榴不宜保存太长时间,最好即买即食,建议最多在一周内吃完。
4、产妇在吃石榴时不要与海鲜同食,否则会降低海鲜中蛋白质的营养价值,还会刺激胃肠道,引起腹痛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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